公正性聲明
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,隸屬河北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,是省編辦批準設立的處級事業(yè)單位,為獨立法人單位,有獨立帳目和獨立核算。為保證本院檢驗檢測活動獨立、公正、科學、誠信,特聲明如下:
1、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》《檢驗檢測機構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《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》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》《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》《食品檢驗工作規(guī)范》《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》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》等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。
2、本院及其人員從事檢驗檢測活動,遵循客觀獨立、公平公正、誠實信用原則,恪守職業(yè)道德,承擔社會責任。
3、本院及其人員獨立于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所涉及的利益相關各方,不受任何對工作質量有不良影響的、來自內外部不正當的商業(yè)、財務和其他可能干擾技術判斷的壓力和影響,確保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的真實、客觀、準確。
4、建立、定期審查和完善管理體系,保證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能夠持續(xù)符合資質認定及實驗室認可的條件和要求,并確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。
5、應當在資質認定及實驗室認可證書規(guī)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,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(guī)范規(guī)定的程序和要求,出具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,并對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、結果負責,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6、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人員,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(yè)。
7、本院及其人員對在檢驗檢測活動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、商業(yè)秘密負有保密義務,并制定實施相應的保密措施。
8、認真為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履行好技術支撐職能,守信協(xié)議,及時出具科學、公正的檢測數據,對各界客戶都一視同仁、提供優(yōu)質的服務。
9、本院及其人員不得向社會推薦產品,開展產品監(jiān)制、監(jiān)銷等,不得以廣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。
10、當發(fā)生食品安全事故時,按照食品安全綜合協(xié)調部門的安排,完成相應的檢驗任務。
上述聲明,接受政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與指導,歡迎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。